杨妞花回应余华英上诉:第一次看她恐惧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妞花姐姐杨桑英在庭审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死刑是弥补不了这么多家庭支离破碎(的情况),可能经过这件事会让很多想要拐卖儿童的那些人贩子们不要再抱有那种侥幸的心理,因为我们的国家很强大的,不管你躲多少年,不管你多大年纪,该接受惩罚的时候还是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一审宣判后,杨妞花称,听到判决结果眼泪出来了,第一次看到余华英的恐惧,没想到余华英还会提起上诉。自己也紧跟其后提起了上诉,二审才会有最终的结果,这次庭审她终于看到了法律对她的制裁,终于感受到了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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